11月11日,澳洲移民局正式公布了191的立法相关细节内容:191的副申请人可以豁免no further stay的签证条款,对副申请人利好。(no further stay条款:阻止持有带有该条款的人在澳洲境内继续申请大多数签证)
-在提交191签证时,主申请持有491即可,副申请人不强制要求持有491签证(如果副申请人和主申请人一样持有491签证,本身就不受no further stay 条款的限制)
-副申请人如有no further stay condition,也可以豁免该限制,可在澳洲境内递签然后等待下签
-本立法将从11月12日起正式生效。
-191签证也将在11月16日开始生效。
191永居签证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类:191偏远地区临居签证,将于2022年11月16日开放申请。
主申请人要求:
1.16岁或以上;
2.持有491或494签证三年以上;
3.或有过桥签证(需494签证或491签证到期后取得);
4.至少有三年的澳大利亚税收评估,表明收入必须符合年度最低收入规定;
5.身体健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副申请人的要求:
1.必须是作为191签证申请人的亲属(配偶及子女);
2.持有491或494签证;
3.或有过桥签证(需494签证或491签证到期后取得);
4.身体健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二类:香港和BNO护照通道,申请人对应的191永久居留签证香港通道已于2022年3月5日开通。
申请要求:
1.必须持有有效签证至少3年,例如485、482、457签证;
2.必须是香港护照或英国人民海外护照(即)BNO护照持有人;
3.在申请191签证前,在澳大利亚偏远地区定居3年;
4.申请191签证前三年内的一切工作和学习必须在澳大利亚偏远地区进行;
5.遵循签证条款;
6.英语要求:雅思成绩或相当于雅思平均成绩4.5分(可通过缴纳语言培训费完成免除);
7.符合健康品性等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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