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国务院(DOS)公布了2020年3月(即美国2020财年第六个月)的签证排期公告,将表B即递交申请日(DFA)表中,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截止日期大幅推进214天至“2015年12月15日”后,移民局(USCIS)也在隔天通过官网发布了2020年3月份的I-485递交日期公告,并启用了国务院版本表B中EB类别的签证截止日期,作为调整身份的时间点。这也是2020财年以来,移民局第六次向EB类申请人开放表B。
澳晟出国移民专家表示,表B开放后,可能有部分优先日期在2015年12月15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的EB-5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未超龄孩子,试图持非移民签证登陆美国,再按照表B时间递交I-485申请。投资人需警惕此操作存在的风险。因为根据移民法规,非移民身份持有者在进入美国后90天内不得改变身份或从事与其获取签证时或入关时的陈述不符的行为,否则将会被认定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况而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90天之后,虽然不会被直接认定为虚假陈述,但是还是有相关的风险。如果此类虚假陈述的行为被认定的话,投资者可能终身不得进入美国。
此外,成功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后的等待审批期间,申请人可以在美国合法居留、正常工作或学习,但是根据表B时间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并不能锁定子女年龄。此外,原则上按照表B递交I-485 后,也是需要表A时间到了才开始审理,I-485审理时间可能相对较长。
同理,其他职业移民类别的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若I-140获批,也适用上述操作。澳晟出国移民专家提醒,表B三月份开放,但后续四五六月份是否仍旧开放还未知。如投资人希望现在赴美等待90天后再按表B时间递交I-485,存在一定的变数和风险。投资人需谨慎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律师后,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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