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EB-5在4月仿佛要“变天”,移民局做了2项动作。
1. 3月17日,美国移民局公布2020年4月,EB-5类别调整身份申请提交时间以表A(2015年5月15日)为准,关闭表B。表B四月取消,三月依然开放,所以优先日在2015年12月15日之前的EB-5申请人,如果希望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申请,那么只剩下14天时间完成递交,时间紧迫,投资人需尽快决定。
2. 2020年1月底,USCIS美国移民局发出公告,将从3月31日起变更I-526申请的审批规则,变更为visa availability approach (VAA)。对于第二项,近日针对该规则的细节和实施方法,移民局EB-5办公室主任Sarah Kendall通过电话会议向全世界EB-5投资人做出了相关解释。
什么是visa availability approach (VAA)审理?
很多中国投资人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觉得是五雷轰顶,这样的审理政策是不是就意味着中国投资人的排期时间遥遥无期了呢?
其实并不尽然!!不用悲观!!移民局EB-5办公室主任Sarah Kendall表示:VAA并非会一直作为I-526审理的原则,之后将会根据实施情况而做出调整。而长年以来,除去中国等EB-5大户的几个国家之外,全世界其他国家实际的签证发配数额并不高,加上现在EB-5投资款的涨价,相信将来的这个趋势会延续下去,因此实施新规之后,对于中国投资人的影响并不会像人们想象中的那么严重。
新规则对于中国大陆EB-5申请人有什么影响?
Sarah表示,新规实施后将会依据申请人国家的表B是否显示(current)——无排期,如果该国的表B处于current,就可以优先审理。目前,有排期的3个国家中,仅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在表B出现排期,因此也只有这些(2015年12月15日之后的优先日)EB-5申请会被暂时延期审理,别的国家的申请都会优先审批。随着时间推移,越南和印度也将会受到此次政策调整的影响。
对所有中国EB-5申请人都有影响吗?
如果投资人I-526已经通过审核的或正在审批环节,将不受新政影响。投资人I-526通过后,等待面试或转身份的申请人获得签证的时间将会变久,国务院签证办公室主任Charlie预测将会12-18个月内,也就是最晚2022年受到影响。
投资人可以做什么?
该项政策的执行还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中国EB-5申请人,作为有着切身利益相关的投资人来说应该团结起来,为自己发声让美国移民局听到中国申请人的声音。中国大陆申请人,如果配偶是外国人,可以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要求豁免被搁置,这样就可以获批后通过“Cross Charge”规则走配偶国家的签证申请通道。(以上建议仅供参考,投资人可酌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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